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、区域进行规定外,《通告》还对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予以了解释,包括:
其一,闪光雷、开天雷及内筒单发直径30毫米以上礼花弹等A、B级烟花爆竹;
其二,铁管炮、拉炮、砸炮、擦炮等敏感度高、安全系数低、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产品;
其三,未经批准生产、销售的其他类烟花爆竹。
马飞表示,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,是针对全市范围,如许村镇(除十大特定区域)虽不在禁放地块内,但禁止燃放以上烟花爆炸。春节期间,海宁中心城区和盐官观潮景区虽可燃放烟花爆竹,但禁止燃放以上种类的烟花爆竹。
有行业人员指出,上述烟花爆竹的种类确有禁止燃放必要,如A级烟花爆竹,只适应于由专业人员燃放,并在特定条件下燃放的产品,有较高的操作难度。B级烟花爆竹,则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,当按照说明燃放时,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米以上的人或财产不应受到伤害,这种烟花爆竹威力巨大,交由普通市民燃放,存在安全隐患。